一、申报项目范围
1.区技改项目:2017年以后开工、2019年底前完成并投入使用,实际投资额(设备、外购技术、软件投入)500万元(含)以上的的制造业技术改造项目(以立项备案时间为准)。
2.市级技改项目:市经信局审核确定的、需区级配套资金的2019年始杭州市制造业企业第一批-第四批、2020年杭州市制造业企业第一批技术改造项目。
二、申报条件
1.申报项目应在新区范围内组织实施,须列入区统计工业投资项目库,已完成投资额并足额申报入库。
2.建设期以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为准。
3.项目实际完成投资额不低于备案(核准)计划总投资的70%。
三、申报材料
纸质形式应统一装订成册,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并由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名;电子形式企业需在申报资料上加盖公章并以扫描件(PDF格式)的形式打包上传。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
1.《项目申报表》,已发文的2019年杭州市制造业企业第一批-第四批、2020年杭州市制造业企业第一批技术改造项目企业应明确按市级配套兑现或区级普惠制政策兑现。(附件1)
2.《财政扶持情况说明》(附件2);
3.《项目实施报告》(附件3,已完成项目提交);项目总结报告:包括企业概况、项目核准或者备案文件复印件(必要件)、项目实施具体内容、实际运行情况,项目投资情况、项目节能实效等供企业参考。
四、项目申报操作流程
1.申报:本次技改政策申报采用线上申报和线下申报同时进行的方式。申报期为2020年10月19日至10月30日,申报原则为自愿申报,企业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报资料,逾期视作放弃申报资格,不补办,不兑现。
申报路径如下:
①通过钱塘新区“投资之家”网上平台申报。具体网址如下:www.qttzzj.com。
②通过移动钉钉端“亲清钱塘”政策兑现模块申报。(申报步骤:企业按照《关于组织申报钱塘新区进一步加快新制造业发展的若干政策资助(奖励)资金的通知》在线上政策兑现模块进行申报。)
2.受理:区经发科技局负责受理项目申报,并对申报项目进行前期审核、筛选和汇整,并通知符合条件的企业完成专项审计报告。
3.审核:区经发科技局、区财政金融局对项目申报材料共同进行审核,包括申报资料的完整性、有效性的审核,审计报告合规性的审核等。
4.专项审计:申报企业委托专业审计中介机构对项目实际投资额、用于项目的设备和软件实际投入情况、项目实施情况以及审计规定进行专项审计。
5.专家论证及验收:由区经发局组织专家评审,根据市经信委项目专家评审实施办法,对上报项目进行评审及验收,并由评审组出具专家评审意见。
6.审定:区经发科技局和区财政金融局根据项目评审和项目审核结果,择优拟定资助和奖励的项目及资金计划,形成项目资助计划并报管委会审定。
五、项目公示
经审定后的项目,将项目实施单位、项目具体名称在钱塘新区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五天)。
六、资金拨付
区经发科技局会同区财政金融局下达资金计划,并完成资金拨付。
七、联系分工
区经发科技局经济运行科负责申报受理和审核,联系人:施亚萍,联系电话:82987315;地址:钱塘新区青六北路499号3幢401办公室。
区财政金融局由企业科(会计科)负责项目复核,联系人:沈慧,联系电话:82987291。
八、相关说明
1.企业获得新区其它同类资助(奖励)的(包括国家、省、市专项政策的配套资金及区专项扶持),按就高不重复的原则,不重复资助(奖励)。
2.除另有约定外,已享受本区“一企一策”或“一事一议”优惠待遇的企业(项目),不再享受本政策。
3.申请项目企业应为浙江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信用评价等级中及以上等次,没有发生不得申请区级项目补助(奖励)的食品安全、环境严重违法、群体事件、税务严重违法、防疫工作不力等情形。
4.项目实施企业在亩产效益综合评价为D类的或亩均税收3万元/亩以下情况的,不予享受。
5.资助(奖励)总额以企业对新区财政贡献为限,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6.如遇国家、省、市重大政策调整,从其规定。
7.获得资金的申报单位应自觉接受经信部门、财政部门、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国家相关会计准则和核算制度, 按规定使用专项资金,实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并按要求完成绩效自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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