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盛高企网

2020年珠海市信息技术应用创新实验室申报指南

2020年珠海市信息技术应用创新实验室申报指南

  一、申报条件

  (一)依托单位须是在珠海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中央企业在我市设立的分公司)、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社会组织。

  (二)具备良好的实验场所和拥有国内先进水平的科学研究试验设备、仪器装备及配套设施,应用基础良好,具备承接信息技术应用创新工作任务的能力。实验室面积不低于100平方米,并相对集中;2020年1月1日-2020年8月31日期间采购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100万元(以采购发票日期为准),用于信息技术应用创新的服务器不少于5台、PC机不少于10台。

  (三)具有较完善的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实验室主任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较强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实验室每个适配项目技术支持工程师原则上不得少于3人,工作人员原则上不得少于5人。

  (四)依托单位管理科学、高效精干、勇于创新,能够承担建设和管理实验室的责任;能为实验室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撑、后勤保障及相应经费等配套条件。

  二、申报材料

  (一)珠海市信息技术应用创新实验室申报书;

  (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法人或社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四)上年财务审计报告;

  (五)科研仪器、设备和软件清单、购置发票、规格证明,固定场地证明材料;

  (六)人员情况列表及相关佐证材料;

  (七)申报珠海市信息技术应用创新实验室承诺书;

  (八)已阅知《市工业信息化局公职人员廉洁从政相关规定告知企业书》证明文件并签名盖章;

  (九)实验室管理制度和其他材料。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各项目申报单位将申报材料A4纸装订成册并签字盖章后于2020年9月23日前报送我局,电子版发送至我局数字与信息产业发展科(邮箱:gxjxck@zhuhai.gov.cn),逾期不予受理。

  (二)初审。我局将对申报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初审符合条件后组织专家评审。

  (三)专家评审。通过初审后,我局将视情况组织专家评审,通过专家评审的申报单位,我局将授予项目申报单位珠海市信创实验室。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作者信息标记有误,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