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盛高企网

北海市经开区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北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培育发展高新技术企业奖励办法

北海市经开区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北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培育发展高新技术企业奖励办法

北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培育发展高新技术企业奖励办法

为加大力度响应商务部关于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创 新的发展指引,激发创新主体活力,增强企业创新能力,推动 企业向高新技术企业发展,促进北海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 产业高质量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支持对象 

(一)工商注册、税务登记均在北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具 有法人资格并实行独立核算的企业. 

(二)在2023年至2025年申报高新技术企业。 

第二条 奖励标准 

(一)规模以上企业(含当年上规入统企业)通过高新技 术企业认定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 

(二)规模以下企业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一次性给予5 万元奖励。 

(三)未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但已进入专家评审阶段的 企业一次性给予5000元奖励,每家企业每年度最多可获得一次奖励 

第三条 申请材料

(一)北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培育发展高新技术企业奖励申请表。

(二)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或认定红头文件 

(三)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电子税务局企业端“税 费申报及缴纳”界面截图。 

(五)申请第二条第一项奖励的规模以上企业需提供统计联 网直报门户平台截图。 

(六)申请第二条第三项奖励的企业需提供高新技术企业申 报系统审核界面截图。 

第四条 申报程序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评审结果出来后,由北海经济技术开发区 管理委员会通知企业申报奖励资金,企业提交《北海经济技术 开发区培育发展高新技术企业奖励申请表》并附上相关佐证材 料,经北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审核通过后按程序拨付 奖励资金。 

第五条 附则 

(一)本办法由北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二)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执行期暂定三年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作者信息标记有误,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