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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香河县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关于科技支持全县经济平稳发展的十一条政策措施

廊坊市香河县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关于科技支持全县经济平稳发展的十一条政策措施

关于科技支持全县经济平稳发展的十一条政策措施

一、组织实施一批科技创新项目

1.积极组织科技项目申报。按照省、市政策要求,加快落实上级政策资金。在电子信息、高端装备、新材料、新能源、生物医药等领域择优筛选一批科研项目推荐申报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和“揭榜挂帅”项目,争取更多上级扶持资金,支持企业技术攻关,助力大学生稳岗就业。(县科工局、财政局负责)

2.加速科技型企业培育。集中精力深入挖掘,加快筛选一批创新能力突出、示范带动性强的企业,指导其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加快落实省对高新技术企业的奖补资金,同时县财政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20万元奖补。(县科工局、财政局负责)

3.加快实施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支持企业牵头,联合中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实施创新性强、成熟度高、市场前景好的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和场景应用示范项目,建设面向省重点产业的科技成果中试熟化基地,推动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县科工局负责)

4.加快建设一批科技创新平台。鼓励企业建立各类科技创新平台,全面提升企业创新研发能力,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产业技术研究院、新型研发机构、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县财政分别给予一次性100万元、50万元奖助;对新获批的市级研发机构,县财政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县科工局、财政局负责)

5.加快完善一批创新创业平台。支持科技园区、孵化器、众创空间、星创天地等市场化建设、一区多园协同等体制机制创新,加快培育特色产业集群,全面提升发展能级和水平。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县财政分别给予一次性100万元、50万元奖励(由省级升格为国家级的奖励50万元);对新备案的国家级、省级众创空间(星创天地),县财政分别给予一次性50万元、20万元奖励(由省级升格为国家级的奖励30万元)。对同一场地运营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星创天地)的同一主体不重复奖励。(县科工局、财政局负责)

二、拓宽企业融资渠道

6.积极参与金融系列活动。积极响应省组织的“政银联动助力科技园区”专题活动、科技金融服务“十百千万”专项行动及“一体两翼”提升行动等系列金融优惠举措,尤其优先组织疫情期间受影响较大的科技企业参与活动,探索与金融机构新型合作模式,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力争让科技企业真正享受到金融政策扶持。(县科工局负责)

7.强化担保贷款作用。充分发挥鼎力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公司融资平台作用,积极开展担保贷款业务,利用财政资金,撬动金融资本,切实帮助科技型企业解决融资需求。全年担保贷款1.2亿元,服务科技型企业15家以上。(县科工局负责)

三、落地一批服务企业举措

8.大力推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政策应享尽享。联合税务部门向企业精准送达减免税政策,简化优惠办理程序,由事前报送改为留存备查,优化退税审批流程,让企业充分享受政策红利,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县税务局、科工局负责)

9.积极申领省级科技创新券。按照省进一步扩大科技创新券支持对象和范围、扩充创新服务提供机构、增加创新券兑付额度新机遇,积极组织符合条件企业申领省级科技创新券,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广泛开展产学研合作。(县科工局负责)

10.加速科技成果推送对接。定期征集科技成果和企业技术需求,积极参与科技成果直通车、创新挑战赛、项目路演等活动。依托河北百纳信达科技有限公司省级技术转移基地,结合县域产业需求,组织开展2场以上科技成果对接交流活动,邀请资深科技专家为企业“把脉问诊”。 (县科工局负责)

11.推进科技人才培育。加强与域外高校、院所和科技园区联系合作,积极组织各类科技人才交流活动,打造人才培养政策、体制机制“先行先试”的特区。加快出台《香河县优秀人才暨科技创新人才评选实施方案》,力争评出一批服务县域经济、造福社会群众的实干型创新人才。积极推荐优秀科技人才申报市级以上计划项目,加速人才成长提升。(县科工局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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