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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玄武区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玄武区推动招商引资高质量发展政策十条

南京市玄武区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玄武区推动招商引资高质量发展政策十条

玄武区推动招商引资高质量发展政策十条

第一条 总部企业奖励

聚焦总部经济发展,鼓励境内外企业在玄武区设立综合型、区域型和功能型总部,构建形成较为完善的总部经济政策体系、服务体系和人才培养体系。

对新落户玄武区的总部型企业,符合南京市认定标准的,最高给予1亿元落户奖励;符合玄武区认定标准的,最高给予1000万元落户奖励。

新增总部企业或区内既有企业通过能级提升达到区级新增总部企业认定标准的,按照企业对地方经济贡献度,给予提质增效奖励。此外,在办公补贴、人才激励、高管奖励、引荐人奖励等方面,给予重点扶持。

第二条 科技企业奖励

1. 对科技型中小企业上一年度实际发生的不符合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研发费用,根据情况最高给予100万元奖励。

2. 初创期科技企业,自获利年度起,三年内对地方经济贡献全部奖励企业。

3. 对新增的高新技术企业、市外迁入的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或省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支持高新技术企业上规升级,对高新技术企业中新增的规模以上企业,其本年度对地方经济发展新增贡献部分的50%奖励给该企业(上限50万),支持其开展研发活动。

4. 对独角兽企业、瞪羚企业,开设绿色通道,实行“一企一策”。

第三条 高端人才奖励

对符合条件的科技顶尖专家,最高提供1亿元的科研成果产业化配套资金,还可享受安居、贷款贴息等各类优厚的配套政策:

1. 科技顶尖专家。为入选的人才项目,提供最高1000万元的科研成果产业化配套资金。相关专家团队若入选省“顶尖人才顶级支持计划”,将根据项目进展和实际投入给予引才单位最高1亿元配套资助 。

2. 创新型企业家。企业可获最高3000万元贷款的贴息、享受“准高企”待遇,最高170万元的购房补贴或者每月6000元的租房补助。

3. 高层次创业人才。入选市、区高层次创业人才引进计划的,企业可获50万元-150万元创业扶持,根据实际提供100平方米左右的创业场所,符合条件的可享受人才安居待遇。

4. “双创计划”人才。入选双创人才最高可获500万元资金扶持;入选双创团队最高可获800万元资金扶持;双创人才本人可享受最高170万元购房补贴或6000元每月租赁补助。

5. 重点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奖励。对于评定入选玄武区“重点产业急需紧缺高层次创业人才”的,最高可给予50万元扶持资金。

6. 大学生创业人才。青年大学生在我市实现首次创业,领取营业执照后,给予一次性2000元的开业补贴;优秀大学生创业项目遴选并给予10-50万元资助,对已资助项目中发展前景好的可给予最高300万元接力投资;对在我区纳税的初始创业实体,最高可根据实际条件提供30平方米以内的免费创业场地或给予场租补贴;初创项目3年内获得风险投资的,可按单个项目融资总额的10%、最高不超过30万元给予配套支持。

第四条 金融产业奖励

金融法人总部及区域分支机构,根据其实际规模和经济贡献,参照市、区总部经济政策给予配套奖励。以公司制或合伙制形式新注册设立的股权投资企业,最高给予1500万元开办奖励。根据在南京市实际投资额最高享受500万元投资奖励;发生风险损失,最高享受500万元风险补偿。同时,建立股权投资奖励和风险补偿机制。对在玄武区退出的私募基金、股权减持,可根据规模给予相应奖励。对在玄武区注册的股权投资机构、基金可给予开业便捷化服务。

第五条 企业上市奖励

列入拟挂牌上市重点培育计划的企业,在主板、科创板、中小板、创业板股票首发上市的或香港或其它海外股票市场首发上市的,分阶段最高补贴400万元;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报价转让系统(新三板)挂牌的,分阶段最高补贴100万元。

第六条 规上企业奖励

支持具备升规潜力的企业加大技术装备投入,按投入总额10%给予奖补,奖补期限2年。对具备升规潜力的企业由“苏微贷”合作银行创新推出150万元的“免抵押金融信贷产品”,首次成功升规后再给予为期1年、300万元的银行贷款授信支持。凡为玄武区新引进规上企业作出实质性贡献的招商机构和个人,给予引荐奖励。

第七条 存量企业升级奖励

对玄武区经济社会发展有特殊贡献的存量企业(含个人),视企业增资扩产、对区贡献增量等情况,参照总部企业政策,进行奖励,对贡献突出的,可采用“一事一议”的方式,适当提高奖励标准、奖励期限。

第八条 园区经济贡献奖励

对照全市“4+4+1”产业,坚持“新兴”和“高端”取向、聚焦主导产业方向,建链、强链、补链相融合,构建以深耕“一区五园”为基础的产业集群培育机制,提升园区载体功能,打造一批产业新地标。对于产业关联度高、发展带动力强、单位附加值高的规模型、高成长性项目,最高给予园区经济贡献全返。

第九条 招商中介奖励

经登记管理、为玄武区新引进优质企业(项目)作出实质性贡献的境内外招商机构,根据服务活跃度和引进企业质量,可获得最高5万元/年的信息服务费、最高150万元招强奖励费。

第十条 专享玄武金卡

为进一步优化玄武营商环境,吸引更多高端资源要素集聚,在更高层次和更广领域选好商、招大商、引强企,玄武区首推“玄武金卡”,为高端优质企业高管团队在子女入学、专属医疗、政务通道、人才安居、文旅休闲等七大方面提供专享服务。

附则

1. 对带动性强、地方经济发展贡献大的重点项目,经与玄武区达成战略合作协议,在玄武区长期发展的,可单独制定奖励扶持方案。

2. 企业须承诺长期在玄武发展(一般为10年),若迁离玄武,需退还累计享受的各项区级扶持资金。

3. 本政策内容如与市级各类扶持政策有重叠,企业按“就高不重复”原则进行申报,不予重复奖补,且所有扶持资金以被扶持企业当年实现的地方经济贡献为限。

4. 本政策有效期暂定两年,自2020年11月17日起执行。如遇国家和省市区相关政策调整,按新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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