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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赣州经开区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最高奖励60万!

重磅!赣州经开区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最高奖励60万!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大力提升科技创新能力,补齐制约创新发展短板,营造创新创业优良生态,为赣州经开区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科技支撑,赣州经开区完善制定了科技创新有关支持措施。

       此次政策较之前的政策力度更大,主要有以下几点变化:

       01、对高新技术企业进行奖励

       对首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在市财政奖励的基础上,由赣州经开区财政对其给予研发投入的20%、规模以下和认定为规模以上的企业分别按照最高一次性不超过40万元和60万元补助执行。

       对重新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在市财政奖励的基础上,由赣州经开区财政对其给予研发投入的20%、规模以下和认定为规模以上的企业分别按照最高一次性不超过20万元和30万元补助执行。

       02、对企业研发经费支出总量进行奖励

       企业研发经费支出额在500万元(含)以下的,按照支出额的5%给予补助。

       企业研发经费支出额高于500万元、不超过1000万元(含)的,对其中的500万元给予25万元补助,500万元以上的部分按照支出额的4%给予补助。

       企业研发经费支出额高于1000万元、不超过5000万元(含)的,对其中的1000万元给予45万元补助,1000万元以上的部分按照支出额的3%给予补助。

       企业研发经费支出额高于5000万元、不超过1亿元(含)的,对其中的5000万元给予165万元补助,5000万元以上的部分按照支出额的2%给予补助。

       企业研发经费支出额高于1亿元的,对其中的1亿元给予265万元补助,1亿元以上的部分按照支出额的1%给予补助。单个法人企业总补助金额不超过300万元。

       03、鼓励申报科技奖项

       对以第一项目完成单位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国家技术发明、国家科学技术进步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分别给予100万元、80万元、50万元、20万元的奖励。

       对以第一项目完成单位获得省自然科学、省技术发明、省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的奖励。奖励资金80%用于单位科技研发和成果转化,20%奖励项目主要完成人(研究团队)。

       04、鼓励创新平台建设

       对在赣州经开区注册落户、新批准立项建设的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工程)实验室、新型研发机构,给予一次性300万元奖励;通过国家验收并考核优秀的,给予一次性150万元奖励。

       对批准立项建设或新认定的省部级上述机构,给予一次性20万元奖励。批准立项建设或新认定的市级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新型研发机构,按照市文件精神给予一次性5万元资金配套;支持世界500强企业在区内设立研发中心。

       对世界500强上榜企业在赣州经开区设立的研发中心,并获得省级和国家级认定的,在享受以上平台政策的基础上分别再给予一次性30万元、50万元奖励。

       需要注意的是:

       本政策适用于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在赣州经开区的企业。此前发布的相关政策与本政策不符的,以本政策为准。市、区两级扶持政策有重复或交叉的项目,同一项目按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同一项目进档升级的,给予档差补助奖励。上级另有规定的,原则上按上级文件执行。具体由赣州经开区经济发展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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