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时间
2020年9月10日至9月18日
二、纸质材料受理地点
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实际,各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可先发送申报材料电子版扫描件,再报送纸质材料。
各申报单位于2020年9月18日前将申报材料(纸件一式4份)送达荥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科,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刘磊
电话:64665265
邮箱:xyzscqb@126.com
三、申报项目和条件
(一)2019年发明授权专利
申报条件及材料: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授权阶段的发明专利。
1、荥阳市专利授权资助申请表(表一)
2、荥阳市专利资助明细表(表二)
3、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
5、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6、申请费用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7、费用减缴政策证明
(二)国外专利资助
申报条件及材料: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授权阶段的专利。
1、《荥阳市国外专利资助资金申请表》(表八)
2、国外专利授权证书及复印件;
3、资助申请人为企事业单位的,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
4、资助申请人为个人的需提供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专利权人为两名以上的,由第一权利人提出资助申请,其他共同权利人提供同意资助的签章委托书;
6、委托专利代理机构代理的相关材料。
(三)专利大户奖励
申报条件及材料: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申请量超过30件、50件、100件的企业及个人;发明专利授权量达到5件、10件、20件的企业及个人。
1、荥阳市专利申请资助申请表(表三)
2、荥阳市专利资助明细表(表四)
3、受理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4、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
5、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首件发明专利奖励
申报条件及材料: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进行首件发明专利申请及授权的企业。
1、首件发明专利申请
1.1荥阳市专利申请资助申请表(表三)
1.2受理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1.3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
1.4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2、首件发明专利授权
2.1荥阳市专利授权资助申请表(表一)
2.2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3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
2.4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优秀专利奖励
申报条件及材料: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被评为中国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中国专利奖优秀组织奖、河南省专利奖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及郑州市专利特等奖、一等奖和二等奖的企业及个人。
1、荥阳市专利授权资助申请表(表一)
2、获得中国专利奖、河南省专利奖等各级奖励的表彰文件;
3、单位或个人需提供正常缴税证明;
4、获得中国专利奖和河南省专利奖的奖励项目需为我市项。
(六)知识产权贯标奖励
申报条件及材料: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对开展贯彻《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29490-2013)国家标准工作的企业。
1、荥阳市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认证备案登记表(表五)
2、贯标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专利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荥阳市专利资助明细表(表二)
5、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
6、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7、评审费用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七)专利质押贷款补助
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获得专利权质押融的企业。
申报条件:
1、在荥阳市辖区内办理工商、税务登记的企业;
2、申请单位已按期偿还本金和利息,不存在违约行为,其中还清本金的优先申报;
3、申报单位既是贷款合同的借款人,同时申请单位或者其法人代表、企业股东是出质专利权的权利人;
4、申请单位贷款合同中质押的专利权须在国家知识产权局或者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郑州专利代办处办理过专利权质押登记手续;
5、申请单位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了专利权质押贷款合同或申请单位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了由第三方担保的贷款合同,同时与第三方签订了以专利权出质的反担保合同,上述合同已按约定履行;
6、申请单位同一个贷款项目中质押专利权的评估值不低于总贷款额的20%;
7、申请单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或“信用中国(河南)”黑名单(查询日期为本通知发布日之后)。
8、专利权质押融资奖补资金,一个企业同一贷款合同只能申报一次资助,同一个企业同一贷款项目贴息期不超过1年。
提交材料:
1、《荥阳市专利权质押融资奖补项目申报书》;
2、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融资质押的专利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的证明材料(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专利权质押登记通知书或专利权质押登记注销通知书);
5、专利权质押贷款合同等相关协议及放款单据等协议履行相关凭证;
6、资产评估、担保服务和保险服务收费合同(协议)等专利权质押融资服务合同;
7、评估报告(封面、内容首尾页、盖章页及包含结论的核心部分),评估、担保和保险等服务费用的票据原件及复印件;
8、已偿还贷款本金和支付相应利息的证明材料(贷款收款凭证和银行利息支付凭证、银行划款凭证等,每一页凭证需加盖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知识产权局或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公章);
9、本项目已获得财政资金支持的情况说明(含财政资金发放单位、支持金额、发生时间等)及申报材料真实性的承诺书;
10、其他需要提供的相关资料。
(八)品牌服务机构奖励
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年度内代理发明专利达到300件以上的和新获批国家知识产权服务品牌(培育)机构的知识产权代理服务机构。
1、荥阳市服务品牌机构申请表(表七)
2、荥阳市专利资助明细表(表四)
3、受理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4、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
5、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6、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从业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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